新冠疫情仍在海外升级,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深度调整,各类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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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给出明确答案——“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不难发现,多年来党中央历来重视创新,但将“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仍属首次。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此,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魏江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洋共同撰文对创新地位的演进与中国创新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战略任务与总体思路。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魏江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洋
在新发展格局下牢固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
魏江、刘洋/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以及“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本文认为,新发展格局下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进而提出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战略任务、重要政策议题。
一、创新地位演进与核心地位确立
改革开放早期,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到90年代末期开始重视创新,二十一世纪开始提出自主创新战略、创新驱动发展,直到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这个演变过程是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特征相适应的,也是科技创新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持续提升的过程。
纵向看,创新地位演进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与世界接轨,“四个现代化”是当时中国首要且艰巨的任务。1978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于1988年正式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
党中央在百废待兴的关键时期,提出这样的论断是在唤醒“科学的春天”,但那时候的科技工作基本在科学界,与经济界距离非常远,那个时候经济生产组织几乎没有听说过什么是创新。
第二阶段:“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1995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将大大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之后,党中央将科技和教育放在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来。但是,那个阶段企业创新能力很弱,高校科研机构已积累了一定的科技能力,需要科研机构服务经济发展,国家开始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也提出“企业是创新主体”。但是,那个时候企业的科技承接能力实在太弱,没有能力成为创新的主体。
第三阶段:“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企业模仿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大幅度提升,但自主创新能力和动力都不足,而国家已经到了该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的时刻了,于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把“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战略地位是与中国快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大国并向经济强国转变的特定历史情境相匹配的。但是,中美贸易战发生之后,发现我国企业创新水平仍不高,创新主体地位仍不够强。
第四阶段:“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基于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的态势作出重要判断,要构建起“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而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处于核心地位。
从以上四个阶段的演化来看,我党首次将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是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竞争格局变化的历史必然。
具体可以从两大创新关键主体来判断。一是国家整体层面,当我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转变,迫切需要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
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的统计,我国2019年研发经费达2.21万亿元,仅次于美国,研发人员数量达480.1万人,连续十余年居世界首位。然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14位;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28位,距离创新强国仍有一定的距离。
二是企业层面,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迫切需要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中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求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但现阶段大多数企业仍然强调“边际成本最小化、边际收益最大化”的经营思路,缺乏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如科睿唯安发布的《2020年度全球百强创新机构》中,中国大陆仅有小米、华为、腾讯上榜。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排名》中,华为以127.4亿欧元的研发投入历史性进入前五,但也是前50名中唯一的中国企业,全球2500家公司上榜,中国公司研发投入占比9.7%,远低于美国的37.2%。
二、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战略任务
纵观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创新地位演进的历程,我们相信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的确立必然会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阐述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时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根本要求是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力和关联性,解决各类‘卡脖子’和瓶颈问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基于这一内涵,可以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两个环来提出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的战略任务。
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需要国内创新环和国际国内创新环的支撑,而根本上是要有真正能循环起来的国内科技创新环。但是,目前不要说创新环还没有形成,即使是创新链也还没有链接起来,由此导致三类技术“卡脖子”问题和瓶颈问题。
第一类是“从0到1”的原始创新缺乏。中国过往的创新模式基本遵循“模仿、引进和消化吸收”的追赶路径,国内创新体系仍在效率改进与结构升级上陷入低层次“路径锁定”。事实上,我国的信息通信、高端装备、工业基础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和关键产业,存在明显的短板。
第二类是“从90到100”的高质量制造技术缺乏。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19年《世界品牌500强》显示,中国只有40个品牌上榜,远低于美国的208个,这侧面说明我国企业在以高质量制造获得世界高端市场的能力远远不足。
第三类是创新体系内资源要素流动不畅,运行效率不高。一个突出问题是长期以来技术要素的“双轨制”问题严重,技术成果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面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区域创新两极化,区域协同创新难度大。科技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东部区域与西部区域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越来越拉大,区域一体化创新生态建设尚未破局。
要解决以上三类关键“卡脖子”和瓶颈问题,就必须确立创新的核心地位,解决好三大战略任务。
第一,大力加强基础研究,从源头上支撑原始创新的迸发。全面提升基础研发的投入和人才培养。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9》的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基础研究经费仅占研发经费支出的6.03%,而欧美部分国家已达到10%以上;2019年,中国每万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34.3人;而2017年德国每万人就业人员中从事R&D活动人员已达到155人。
第二,切实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地位需重点构筑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当前,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并未构建起高效连通的创新环,要解决这个环,关键是打通企业创新主体这个关键环节,为此,必须激励企业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充分融合本土创新体系与全球创新网络。与美国、德国、瑞典、以色列、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创新环境的吸引力相对不足。由于缺乏关键共性技术,中国在国际大科学计划或跨国科技合作项目的参与度较低,在应对一些全球性共同挑战的联合科研攻关中贡献度较为有限。因此,充分融合本土创新体系与全球创新网络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重要战略任务。
三、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总体思路
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的总体思路,首先需要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第一,处理好科技自立自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科技自立自强与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一脉相承,与开放合作并非对立[https://news.cctv.com/2020/10/30/ARTIYGfI4tYyC27DxTmfWX3l201030.shtml]。自立自强是指在关键节点、核心技术、基础设施方面要自立自强,不是 “完全自主创新”,也不是“赢者通吃”。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讲话中强调“在开放中创造机遇,在合作中破解难题”,就是要从全球化格局去思考,而不能“关起门来搞创新”。过去40年是我国共享人类科技进步的40年,接下来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提供我们自己的创新技术,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二,处理好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结合之间的关系。超大规模、多层次的国内市场是我国参与国际合作、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石[/2020/0709/c34057a2165976/page.htm]。通过发挥内需潜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吸引全球商品和资源要素,积极融入创新国际大循环。
进一步,这将反过来提高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处理好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结合之间的关系,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互联互通是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基础。
第三,处理好区域合作和产业升级之间的关系。国内大循环不是“各地区的小循环”,不能过分强调“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布局,如,长三角区域内数字产业同质性非常高,内部相互竞争、相互挖墙脚,阻碍了区域合作。
要破除这一困境,需要健全跨区域合作组织协调产业转型升级。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个核心区域是关键,通过建立跨省、跨区域对口支持与帮扶机制、加强区域各类产业政策全面对接、建立差异化区域考核机制等,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布局合理化,形成区域产业在空间上的错位发展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确立必须要关注的重点。
基于以上思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核心地位的重点任务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以源头创新实现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有机链接。我国可以主导建立基础研究的创新共同体以深化基础研究的国际合作。通过积极参与或谋划气候变化与健康等领域的基础研究,推动国际科技交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携手前行。
第二,以关键共性技术实现国际国内循环的有机链接。关键共性技术的自立自强是保障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通过进一步夯实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高校、研发机构、中介机构、政府等有机结合的创新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让共性技术的科技创新把“双循环”的主动脉打通。
第三,以高品质创新实现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有机链接。市场占有率不代表“科技自立自强”,更为重要的是加强“从90到100”的高质量制造技术,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的位势,真正在国际大市场上占据高端位置进而反过来促进国内大循环的效率。
第四,加强制度性供给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制度供给的创新,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看,要持续保障四大制度性供给:坚持科教兴国,以高质量科教融合供给一流的创新型人才;坚持人才强国,以高质量创新型人才供给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技基础设施供给,营造生态型环境;突出制度创新,推动全球化视野下的创新制度和合法性,提升在全球创新治理中的影响力。
(本文首发于2021年《经济管理》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