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和我院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二个方面:
1. 材料审核:主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招生质量。
2. 业务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业务考核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线上方式(“学在浙大”+钉钉DingTalk)进行。
(1)笔试:考核内容为学科综合测试。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学科专业素质测试与导师组面试。
具体复试考核要求详情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二、复试时间
1. 笔试:4月8日~4月9日模拟测试,4月13日下午笔试。
2. 面试:4月16日~4月19日。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将通过钉钉通知考生。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3. 应届毕业生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需直接邮寄到报考学院);
5. 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
6. 外语能力证书;
7. 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寄到管理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复试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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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