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工作,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调档,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1.政审:考生下载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履历部分(履历要连贯完整,可打印,可适当调整页面,如超出一页请双面打印),社会考生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两份政审(工作单位保管档案提供一份即可);应届考生提供学校政审,本校录取可到辅导员处办理。单位填写思想表现、审查意见、鉴定时间、负责人签字、落款时间并盖章(单位公章/人事章/党组织章均可)。填写过程中如有笔误,请于笔误处再次盖章,政审表必须由单位寄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请于06月15日前寄到管理学院。
2.档案、离职证明:社会考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学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中应包含离职证明,若不包含,则考生应把离职证明与政审表一起邮寄提交),考生到档案管理单位调档,单位以EMS专件等方式于6月30日前邮寄到管理学院(如档案中缺少材料,考生应于开学前补全),应届生档案从高校寄出的,可按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党团组织关系:拟录取全日制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应按规定在开学报到时转入浙大,转入时要求党建档案齐全无误。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考生可到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介绍信并于9月入学报到时提交到报到点,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的考生可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发起系统转出。拟录取考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可于入学报到时填写团员登记表。
党组织关系在省外: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组织处,具体转往中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网上转接到中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团委。
4.户口:全日制考生可自愿迁入浙大集体户口,收到通知书后可到户口所在地迁出,于9月入学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学院收集后统一交保卫处办理。因户口迁移证有效期较短,需要迁移户口的考生可在8-9月办理,迁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5.所在单位如需政审调档介绍函,请彩印电子扫描版。如需鲜章纸质版,请将考生信息、详细邮寄地址、接收人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申请介绍函+姓名”。
6.联系地址、联系人邮箱: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B717,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 310058
赵老师,0571-88206807,zhaoxia1129@zju.edu.cn
7.政审到达情况不接受电话咨询,有关档案、离职证明、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政策,考生可发邮件咨询。
中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总支部委员会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2021年秋季博士生政审调档介绍函.docx)、附件2(2021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表.docx)、附件3(政审表信息规范填写说明.docx)